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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带您了解抚养费那些事
近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逐渐呈现“年轻化”“低龄化”的特点,闪婚闪离不在少数,离婚后有孩子的必然面临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那么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呢?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真的完全免除抚养责任吗?
第一、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呢?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数额主要考虑三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标准,当地的生活水平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标准,因此在抚养费数额确定中父母的负担能力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参照工资标准20%-30%确定抚养费数额。
然后经常存在的一种情况是,主张抚养费的一方对于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水平并不知晓,或者难以提供有利的证据,导致在诉讼中十分被动,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留意收集对方的工资条、工资银行卡号、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银行流水、工作单位等信息,即使自己无法掌握对方收入情况,也可提供线索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何确定?
我国法律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并未明确要求,如果对方经济条件良好,且对方愿意一次性支付,可以一次性支付,通常情况下,按月支付或者按季度、按年支付。
第三、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过若干时间,另一方可以主张抚养费吗?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和第三十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即使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法院判决书中确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在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或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时,也可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一部分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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